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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2015年上半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许昌商务网管理员【信息时间:2015-07-29 12: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市商务局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扩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上半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条;商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31条()、地方商务之窗发布公开信息23条();编发许昌市商务简报21期;在省商务厅简报发表信息6篇;在省级主要媒体发表信息1篇;在许昌日报发表信息31篇,许昌晨报发表信息21篇

    一是在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和许昌商务网将今年以来的商务工作和商务动态进行发布,让社会知晓和了解商务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能。二是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商务局工作职能和各科室具体业务及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承办人。三是借助《商务简报》、许昌电视台、许昌电台、《许昌日报》、《许昌晨报》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还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因此也没有相关的办理情况。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我局指定办公室、开放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张永安、赵思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制度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制定了《许昌市商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打击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要求,作为“双打”工作牵头部门,协调工商、法院、检察院、食品药品等十多个部门加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力度。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了主动公开相关情况的要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

    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业务能力的培养。采取集中培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加强专职从事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畅通信息收集报送的途径渠道。和业务科室加强对接沟通,及时收集、上报、发布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广泛性。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信息公开制度,夯实信息公开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