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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许昌商务网管理员【信息时间:2012-12-18 11: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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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1211262013430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淘汰一批违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达标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取缔非法中介机构,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有效防范和减少境外劳务纠纷,维护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形成对外劳务合作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我市对外劳务经营活动基本情况。对在我市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中介机构以及我市人员赴境外务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建立档案,动态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不发生重大事件。

(二)对劳务中介、咨询等涉及劳务派遣的企业、机构和个人进行“拉网式”清查,严格清理和查处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中介的非法机构,打击无场地、无资金、无机构的“三无”中介行为。对未经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和登记注册、擅自设立中介组织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立案侦查,依法严肃查处。

(三)对违规经营、弄虚作假、严重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要按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暂停或取消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四)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虚构劳务项目、高额收取出国费用等行为,以及利用非正规渠道组织人员出国务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2112612月10)。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协调部署,研究工作措施,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搞好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212112013120)。根据群众反映和已掌握的线索,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数量、经营状况以及非法中介、个人从事外派劳务活动的情况,研究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为清理整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集中清理整顿阶段(201312145)。对各类违规经营、违法犯罪线索,认真追查,深挖根源。对调查登记阶段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责令相关企业或个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提前采取措施,防止一些已收取劳务人员费用的企业趁集中整治之机抽逃资金,给劳务人员造成损失。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46430)。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深入分析,认真总结,严格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防范和打击各种非法对外劳务合作行为的水平。

四、工作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对外派劳务企业、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清理和整顿,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协调驻外使(领)馆配合商务、工商和公安部门,提供非法外派劳务线索。

(三)市公安局: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出入境管控;负责对个人非法组织外派劳务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其他部门查获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利用出入境办证大厅、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对外劳务宣传。

(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负责对各类企业、中介违规超范围从事对外劳务合作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规范、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境内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对其批准设立的国内就业中介机构违规从事对外劳务合作行为查处;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国家对外劳务政策和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宣传。

(六)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清理整顿工作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查处。

(七)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许昌市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文杰副市长任组长,市商务、外事、公安、工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事务的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市商务局设立举报电话:12312,接受举报投诉。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要成立组织机构,设立举报电话,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搞好宣传,营造声势。要利用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宣传,以案释法,引导群众选择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和合法的外派劳务企业,增强公众自我防范和主动监督举报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外派劳务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

(三)把握节点,确保实效。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要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商务局,重要情况随时报送。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于2013425日前报市商务局(电话:6069032;邮箱:xcwjk2010@163.com)。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