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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引导机关全体公务员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良的工作业绩促进商务系统持续快速发展,决定在局机关及本系统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继续把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把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激励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推动许昌实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率先崛起、富民兴许宏伟目标,共同实现中原梦提供强大动力。
二、主题内容
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为推动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入开展,在局机关创建一批干得好、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推得开的“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激发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和各项为民利民政策的落实,结合商务工作特点,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机关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的创建,局机关各科室参加“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的创建。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招商引资、扩大消费等各项工作相互推动,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用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检验创建工作成效。
(二)分类指导的原则。遵循“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规律,突出商务工作特点,紧扣商务工作实际进行具体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对局机关公务员岗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示范点。
(三)统筹结合的原则。把“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两转两提”相结合,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群众的呼声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各项主要活动相结合,保持创建工作的持久活力和旺盛生命力。
(四)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富有成效地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通过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方式,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领导点评会、现场示范会等推进“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
(五)勇于创新的原则。积极推进活动载体创新,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根据不同层次公务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活动的特色载体和具体内容,引导广大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本职工作中建功立业。要充分发挥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和中心工作,在工作实践中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在服务群众中改进方法、提升形象,建立新机制,实现新成果,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各具特色的生动局面,推动“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方法步骤
(一)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我局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细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责任,创新活动载体。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推动活动有声有色深入开展。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创建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商务工作特点,细化创建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将“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各科室,创特色,出经验,求实效。抓好办事公开,提升便民水平;优化商务工作方案,实现提速提效;创新服务理念,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排查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三)加强自查,总结提高。加强自查自纠,规范服务管理, 主动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坚持走群众路线,虚心向群众学习。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分析研究“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规律,逐步建立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创建“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有效载体,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创建,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总体要求,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创建工作有领导、有布置、有措施、有成效。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加强对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的具体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张书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良贵同志和党委委员、调研员刘庚金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主任)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创建。局领导干部要把分管科室确定为活动联系点,力争将联系点建成“创建活动示范岗”,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活动开展情况全面负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衔接、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
(三)选树先进典型,坚持示范带动。在创建过程中,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科室各岗位要积极开展“示范岗”创建活动,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健全服务制度,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和创优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树立良好形象。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局域网的作用,在局域网上开设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工作专栏,利用《商务督查》、宣传版面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特别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努力在公务员中营造以坚强的党性、崇高的品德、优良的作风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评选推荐。按照全市活动安排,我局将重点对在商务工作和在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科室,积极向全市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参加全市考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