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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成品油批发及仓储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的通知》要求,现就201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通知如下:
一、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企业年检对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和已取得河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的企业。
三、企业年检方式。(一)已取得国家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到许昌市商务局办理年检;(二)已取得河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到住所(营业场所)所在地商务局办理年检;其住所(营业场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内的企业,到魏都区商务局办理年检材料初审后,由魏都区商务局统一报市商务局进行年检。
四、年检办法及须提交的材料,依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及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商商贸[2013]166号)文件(附后)内容要求。
咨询电话:0374-6069035
特此公告
许昌市商务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