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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许昌商务网管理员【信息时间:2014-07-15 09: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4年9月19日-22日在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该博览会做为国内唯一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展会,已从“黄金十年”进入新的“钻石十年”。在新的起点上,本届博览会的举办将对提升中国—东盟合作水平,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推进互联互通,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挥推动作用。

作为东盟博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经济合作展区”是展示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投资合作、劳务合作、资源开发、园区招商等成果和实力的重要平台,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的高度关注。现将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区”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从事境外投资、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劳务合作、电信服务、金融服务、资源开发等业务的企业。

二、展出形式:展位均为特装,可通过实物、模型、多媒体、辅以图片、样本等多种形式展示。

三、展出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9日-22日

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1号展厅

四、展位费:15000元人民币/企业。

收款单位: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  

账    号:4100152309905250659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经三路支行 

(汇款须注明“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为展现我省企业在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方面的突出业绩,今年我省申请的摊位将继续采取统一特殊装饰的形式(展板规格为1.8m×1.5m)。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参展,减轻企业参展费用负担,省商务厅将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70%的补贴(先交后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届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工作,尽快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做好参展准备工作,并将报名表及展板电子版(包含图片和中英文介绍)于7月29日前寄送至市商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联 系 人:      梁金成

联系电话:0374-6069032     传真:0374-6069086

Email: xcwjk2010@163.com

附件: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区参展报名表

gie angie3710317@163.com3710317@16 2014年7月15

附件: 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经济合作”展区

参展报名表

单位

名称

中文:

英文:

单位

地址

中文:

英文:

联 系 人

邮编

手  机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主要展品

申请展位数

展位数:    个(每个标准展位为3×3=9平方米)

净  地:    平方米  (36平方米起租)

贵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国际工程承包    □设计咨询     □劳务合作

□境外投资        □资源开发     □招商项目(内容另附)

□金融服务        □电信服务     □其他    

参展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参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代参展合同书)经贵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请认真妥善填写。

2、报名表的所有内容将作为博览会宣传资料对外发布,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建议在计算机填写。

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