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各外贸企业: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4年上半年中小开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9日24时。
二、 申报要求:凡2014年上半年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有关申报要求、支持范围、填报内容和提交的资料仍按《实施办法》和两个附件要求执行,电子商务、宣传推介等项目大额支出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资金转出证明)。
三、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项目原件,确保申报材料与原件一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于9月2日前以联合行文方式,将申报文件分别上报市商务局规划科2份、财政局企业科1份。
四、认真做好2013年度中小开资金的总结评价工作。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3年度中小开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总结材料连同申报文件一并上报。
五、在申报2014年项目前,对申报企业中连续三年(2011-2013年度)进出口为零和上年进出口额超过4500万元美元以上的企业进行清理,列出名单,上报,经省厅审核后,在申报系统中将清理列出的企业申报权限给予关闭,待其有进出口业绩后再予以开通申报项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规划科 杨 翔 6069037
市财政局企业科 张 翅 2676525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