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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开放招商工作力度,发挥好“一举应多变、一招求多效”的综合带动作用,为8月份省政府专项督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招商引资项目“三率”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2015年开放招商工作开展情况、开放型经济目标(进出口、实际引进境外资金、实际引进省外资金)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引进重大项目情况;
2、《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对外开放和“6113”招商引资行动计划的通知》(许政〔2015〕2号)贯彻落实情况;
3、2014年以来所有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包含省、市、县经贸活动和自签项目)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
4、2014年以来开放招商工作对当地经济社会综合带动作用情况(包含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等,要有具体数据);
5、进一步推进开放招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实地抽检的形式进行督查。
1、单位自查:各地于7月31前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2014年以来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汇总表、“三率”汇总表(见附表)。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经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开放办,并附送电子文档。市政府督查室电子邮箱:zfdcs5839@163.com; 市开放办电子邮箱:xckfbgs@163.com。
2、实地抽检: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和各单位自查报告,随机选取部分项目实地察看落实进展情况。
三、督查要求
1、各地、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实事求是,切实掌握真实情况,通过专项督查推动开放招商工作落实。
2、被督查单位要提前做好迎检准备,认真整理2014年以来所有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台账,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形成自查报告,被抽检单位要主动与督导组联系,衔接日程安排,认真配合做好督查工作。
3、在督查过程中要坚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
联系人:市政府督查室 刘 环 2965839
市 开 放 办 赵思亮 15037463333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