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许昌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信息时间:2021-01-26 10: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此次集中整改从9月3日开始,共分整改筹备、集中整改、“回头看”三个阶段进行。在整改筹备阶段,9月7日,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帐,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整改责任。10月23日,召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整改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在集中整改阶段,各责任单位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履职尽责,强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机关相关科室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通过巡察整改,修订完善了6项机关管理制度,整理了局规章制度、党建、人事管理等汇编,追缴应扣未扣资金13171元,责成书面检查8人。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42个突出问题梳理分解的90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的有89项,正在整改的有1项(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关于“党的核心作用不突出,统领全局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弱化边缘化”问题

(1)着力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程序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编制了《许昌市商务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并于2020年11月27日提交党组(扩大)会进行了讨论研究。

(2)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建立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制度,要求有上会议题科室(单位)填写《党组会议议题申报单》,以书面通知形式在会议前通知党组成员。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安排,每年至少研究2次干部工作和选人用人事项,严格落实“研究人事事宜应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的要求,做到不临时动议、不仓促上会。

(3)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宣讲报告,为全体党员干部配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不断提高党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下发《关于调整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联系点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进行调整,明确了到党建联系点工作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树立开拓创新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为主题,到党建联系点上党课。三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机关三支部书记、散装水泥管理服务中心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谈话。散管支部已按要求划分党小组;机关三支部提交整改报告,明确了整改措施。四是按照市委组织部“五好”支部要求,指导1个机关支部、1个事业单位支部认真对照验收标准,逐项完善了软硬件设施。举办了支部书记培训班,就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内容以及相关会议记录的格式要求分别作了专题辅导,规范提升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五是健全许昌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党组织,单独建立党支部,加强对外开放服务中心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一是年初加强与市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和市直工委沟通对接,及时制定印发年度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对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将压力传导到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二是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主体责任工作,听取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落实情况,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专门下发年终述职述廉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通知,对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一是组织各科室(单位)紧密结合科室职权,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绘制权力(工作)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共查出廉政风险点37个,制定防范措施37项。二是局党组会同驻局纪检组,针对“农村电商人员培训参训率不高”“对异地办会布展多不进行招投标问题长期拿不出有效解决办法”等问题分别向电商办、外资科、外经科、外贸科下发督导整改通知,责成相关科室针对存在问题说明情况,并认真进行整改。三是修改完善了《许昌市商务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明确了举办会展活动的招标管理办法。四是修改完善《许昌市商务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对各项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监管办法,明确由业务科室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制定资金分配实施方案,上班子会研究通过后,报财政局进行进一步审核拨付。

3.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坚决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一是驻局纪检组牵头,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六稳”“六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商务系统落地生根。二是多措并举稳外贸,今年以来通过出台政策措施、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定期开展调研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开拓市场、做好进博会参会工作等方式,持续稳定外贸进出口,取得了良好成效。进出口数据回升明显,今年1-10月份,我市外贸实现进出口103.4亿元,同比增长5.8%,高于全省3个百分点,高于我市第一季度19个百分点。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市机电产品出口8.18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11.3%,已成为我市第二大出口产品;另外农产品出口1.77亿元,纺织品出口1.5亿元,服装出口1.95亿元,陶瓷产品出口1.07亿元,均呈增长态势。三是整理了国家、省有关部门支持流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汇编,并下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2)加快推进服务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行动。一是与中德工业城市联盟、德中友好协会、鲁道夫沙尔平战略咨询交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进行密切交流与合作。2020年6月成功加入中德工业城市联盟,全市全年新签约对德合作项目32个,落地19个。截至目前,累计签约项目129个,落地62个。二是已经对全市签订对德(欧)合作委托招商协议的涉外机构和商协会资源进行整合,包括德国中国研发创新联盟、德国西南商会等行业协会和机构。持续加大与沙尔平公司、中德工业城市联盟等联络力度,收集汇总可合作项目,加强项目推荐与合作。三是2020年共组织各县(市、区)和对德合作企业参加7次线上交流会,1次线下交流会,发布48家计划在华投资、生产及正在寻找中国合作伙伴的德国企业。同时发布开放招商合作热力图,以实时位置图的形式将我市投资优势、投资考察线路图等展示在线上,给投资者更直观明晰的指引。四是起草了《关于筹建驻德代表处有关情况的报告》和《许昌市人民政府驻德国(欧洲)商务代表处管理办法(暂行)》,已报市政府。因德国等欧洲国家疫情严重,无法在德国开展相关实地考察工作,待疫情缓解,涉外商务交流启动后,即刻启动。五是2020年12月7日,《中德(许昌)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在郑州通过了专家评审,初步形成“一园六区”的总体规划发展方向。六是大力开展“不见面”招商,收集了2020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80个在网上发布;先后组织外资企业参加了“2020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宣讲会”等3场惠企政策培训活动,帮助企业熟悉政策,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七是以豫沪合作为重点,先后举办“长三角”招商活动周,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河南省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学习考察活动,与上海电气、迅达电梯、平安建投、振德集团等近百家企业积极沟通对接,合计签订37个项目(协议),总投资425.9亿元。

(3)深入推进电商扶贫。一是深度挖掘淘宝村、电商村的示范引领作用,谋划电商产业示范基地与实训基地。通过系统化电商实用技能培训,开设网上店铺及通过“直播销售”“短视频销售”“公众号销售”等自媒体推广销售形式,引导贫困户实现自主电商创业;采用企业网上接订单,带动贫困户家门口生产、就业,增收脱贫;采用建设电商扶贫基地,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就业、分红等方式,实现增收。目前,已建成电商扶贫基地9个,带动务工人数144人;疫情期间,实现直播基地+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成电商扶贫直播基地12个。二是制定出台《许昌市电商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执行,并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培训档案,根据普及培训情况进行分类筛选,组织人员进行深入指导培训。各县(市、区)均已按照培训办法,开展对照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整理完善培训档案。

(4)加大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秩序整治。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向各县(市、区)商务和应急管理部门下发了《许昌市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增强部门间监管执法协同性,进一步做好全市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落实职能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1.关于“组织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1)稳步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鼓励引导各类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特别是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持续指导大中型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定增长的态势。1—11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06.2亿元,总量居全省第6位。

(2)积极统筹全局性重点工作。一是明晰职责,形成合力。局长统筹协调商务系统“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工作,党组书记统筹协调商务系统整体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承担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二是建立工作汇报、工作督导、工作通报、零报告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作汇报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在班子会汇报材料中专项列出分管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进展情况,统筹推进全局性重点工作。

(3)着力提升开拓创新意识。一是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市委关于干部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从思想上解决领导干部干事动力不足,怕担责、怕出错的问题。二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树立开拓创新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为主题,到党建联系点上党课,进行思想交流,引导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创新思维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正确处理工学矛盾,领导干部到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举办的招商活动、进博会现场等进行参观见学,不断开阔视野,创新发展思路。四是对思路陈旧标准低、拖延疲沓进展缓慢、缺乏担当回避矛盾、工作面貌改观不明显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谈话,限期整改。

(4)强化公用财务管理。一是加强采购环节风险防控,修订《许昌市商务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避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各项采购事宜遵照《办法》执行。二是根据新修订的《许昌市商务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市商务局承担的各采购事项进行了廉政风险自查。三是按照财政局要求,按时上报每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每年年初预算和每年年末决算均按照要求及时公开。

2.关于“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1)深入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一是针对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成员单位对接,督促及时汇总本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涉及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二是通过向市区大型商场超市下发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户外大屏播放飞播等形式,积极宣传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2)着力发挥红黑榜惩戒作用。一是根据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收到的单用途预付卡投诉件辖区的落实情况,依据《许昌市商务局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在网络平台公示黑榜和红榜企业,营造良好的商务诚信氛围。二是及时将商务门户网站及许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失信企业名单的方式通报局各相关科室,取消失信企业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3)加大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一是印发了《许昌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重点任务台账》,对各成员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二是邀请供应链专家召开了2次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培训会,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讲解和说明。市供应链办组织农业、制造业、流通业供应链专班赴上海、南京考察学习先进城市的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开阔视野,丰富工作思路。三是建立了供应链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下发了《关于建立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重点联系企业的通知》,流通业、农业、制造业三个专班深入企业进行调研,认真筛选,全市共推荐了19家重点联系企业。四是收集整理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撰写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终期评估报告,已上报省商务厅。

(4)积极推进市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社区生鲜便利店摸底调查部署会,要求魏都区、建安区等5地商务部门对本辖区内生鲜便利店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经排查整改,全市89家社区生鲜便利店,83家已全部正常营业,关停6家(建安区1家、东城区5家)。下一步将对各区社区生鲜便利店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监督,使其发挥保障供应,服务社区居民的作用。

(5)加大推进企业改制。一是专题向市政府汇报商务系统企业改制情况,并提出建立市直国有企业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和制定改制台账的建议。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0月20日将铁西片区98-2地进行了网上拍卖,但因技术原因流拍。将继续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力争该地块早日再次网拍。三是经与市国企改革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商务系统改制企业可执行市清真食品公司职工安置的相关政策。待98-2地块拍卖后,将及时进行原物资系统6家打捆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使职工尽早得到妥善安置。

(6)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切实负起责任,以业务信息审核为抓手,严格信息审核,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季报,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同时加大工作通报力度。二是强化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信息审核,注重从存管资金银行是否确认、发卡情况表是否按要求填报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好关口,切实保护好购卡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并要求长葛市商务局注销3家不合格的预付卡备案企业。

3.关于“巡视巡察、主题教育整改敷衍应付”问题

(1)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认识,全身心投入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对上次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整理出需要巩固整改成果事项,纳入本次整改事项一并进行整改。三是对推进“清理党员在企业和协会兼职不认真”问题整改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谈话,并责令其在党组会上作出了检查。

(2)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二是全面梳理了“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针对梳理出正在持续推进的10项整改任务,强化督促指导,推动整改事项落地见效。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对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将规章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之中。二是重新修订了《许昌市商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许昌市商务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许昌市商务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许昌市商务局公务接待制度》,各项机关事务已遵照修订后的制度执行。梳理汇编了基层党建、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化提升基层党建和人事管理工作能力。

(三)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力,违规违纪问题较多”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精细化管理公车。修订完善《许昌市商务局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车信息公开,对车辆里程、车辆日常管理档案等内容一季度公开一次。二是严格管理公务接待。修订完善了《许昌市商务局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明确接待标准流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目前公务接待已遵照执行。

2.关于“电商资金和成品油监管不到位”问题

(1)加强电商资金监管。一是在资金使用方面,禹州市按照财政部门的建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评审验收后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由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承办企业阶段性项目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禹州市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将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对承办企业进行现场审核,达到要求后,根据实际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禹州市政府申请拨付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鄢陵县已制定《鄢陵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工作方案》,聘请专业机构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审计,并实地走访了县、镇、村三级服务相关站点,查验设施设备等情况,对财务账目进行审计梳理,已形成书面审计报告,目前已经上报鄢陵县政府审核。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对禹州、长葛电商进农村示范县资金使用进行督导,并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2020年12月17日,以市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分别对禹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对鄢陵到政府下发《关于加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整体验收工作的通知》,并对示范县电子商务工作加强督导。

(2)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培训。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针对创业人员的实际状况,分类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受众和目标人群进行摸底测验,进而形成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课程设计,并积极实施;对参加培训人员建立微信群,便于后续跟踪服务。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开展专项电商进农村示范县项目专项督查,同时对电商培训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培训人员参加情况及培训效果。2020年,全市大力提升电商培训层次和水平,累计开展电商扶贫培训9777人,其中有能力有意愿贫困户320人。

(3)加强成品油行业监管。一是制定出台了《许昌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完善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实行“阳光审批”。二是根据省委巡察办及省商务厅巡察整改要求,对用虚假资料骗取加油站(点)经营手续案件的企业,要求在2021年3月底完成完善土地手续。目前,我市6起用虚假资料骗取加油站(点)经营手续案件的企业,正在按要求完善土地手续。

3.关于“财务管理失规失范”问题

一是修订了《许昌市商务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许昌市商务局机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许昌市商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目前,各项事务已遵照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标准流程,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举办财务制度培训,严格制度流程,提升程序意识。

(四)关于“执行人事纪律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整改情况

1.关于“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问题

一是制定了《许昌市商务局科级干部发展规划》,对科级干部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对任职年限满5年的3个正科级岗位进行了调整;按职数为许昌市商务稽查支队、许昌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管理中心、许昌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配齐班子,为许昌市对德(欧)交流合作服务中心选拔配备了1名主任,为许昌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选拔配备了1名副主任。二是通过考核招聘方式,为许昌市对德(欧)交流合作服务中心,招聘了3名德语和2名英语专业人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为局属事业单位招录了16名工作人员,充实丰富了高素质人才队伍;拟定了《关于在招商引资中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下一步开展“双招双引”工作提供规范性依据。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专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强化政策意识和程序意识。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干部选用任用程序,规范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和备案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集体领导,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关于“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借调人员管理,对许昌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许昌市现代物流重点产业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借调人员,列入2021年度挂职锻炼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其他机关科室借调人员重新履行借调手续。二是加强公职人员证件管理,责令未按规定集中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8名同志写出情况说明,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了检查;加强与许昌市出入境管理局沟通对接,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的146名同志出入境证件进行了备案,进一步排查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情况。三是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定了《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福利保障等事项;将7名聘用人员安排到企业改制相关工作岗位,工资由改制账户列支。四是严格执行工资管理制度,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工资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的规定,对稽查支队一名长期请病假人员工资待遇进行了调整;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和直接领导进行了批评谈话,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各项纪律规定要求。

三、下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继续高标准、严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整改问题的再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加力严抓整改。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更加注重治本,注重发现和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措施和有益经验,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抓紧堵塞制度漏洞,努力以制度的完善推动整改措施的常态化,扩大整改成果。

(三)巩固成效助推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商务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强化全局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4-2913665;电子邮箱xcswjdb@126.com


中共许昌市商务局党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