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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1-09 19: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外贸进出口企业:

2022年1月8日下午召开了“全省入境货物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郑州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健委等结合部门职责发言,最后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黄东升进行总结,明确了具体要求。鉴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落实会议精神,根据市领导指示,现就我市广大外贸进出口企业积极做好入境货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进口货物查验,溯清进口货物源头,及时上报进口货物报关手续、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等信息。

2.做好货物、运输车辆、仓储环境、货物直接接触人员的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工作,突出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强人、物、场所定期消毒,做好消杀记录。

3.压实进口环节预防性消毒工作责任。高度重视货物运输环节,责任到人,做实、做细入境货物疫情防控管控工作。

4.建立值班备勤管理制度。发现涉外物资,立即通知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消杀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坚决防止物传人事件发生。

5.加强外贸企业人员消杀及运输操作培训。严格按照消杀流程定期在企业内开展环境消杀,按规范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包装废弃物处理工作。

6.制定应急预案并提前演练。落实进口物资转运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当前,春节临近,冬季奥运会即将召开,全国及各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在全面展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离不开企业的大力配合,希望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杜绝厌战情绪,克服麻痹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坚决堵死进口货物传染通道,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请我市广大外贸进出口企业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认真部署,严格落实!


《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pdf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