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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宾馆酒店、餐饮单位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倡议书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15 18:2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全市宾馆酒店、餐饮单位:

根据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控疫情在许昌扩散,依照相关规定,从即日起,许昌市商务局、许昌市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向全市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一、全市宾馆酒店、餐饮单位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应急管理,做好防控措施。

二、宾馆酒店重点岗位人员要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每天落实岗前管理制度,戴口罩、勤洗手,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加强到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就餐、入住人员管理,要求进入场所需对“场所码”进行扫码查验,发现进入场所人员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 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四、按照“非必须、不举办”、“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50人以上培训、就餐等聚集活动需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由于疫情原因要求取消订餐的消费者,要充分沟通,争取理解,采取推后举办、提供半成品菜肴或酌情退还订金等方式,供消费者选择。

五、加强进货查验,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特别要注重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暂停活禽经营,珍爱自然,拒烹、拒售、拒食一切野生动物。

六、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每天做好操作间和就餐环境的清洗消毒,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空调房间保持新风系统正常工作,定期对空调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七、各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要配合属地做好外籍来许人士的排查和登记,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防控部门。



许昌市商务局              

许昌市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