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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5-23 09: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推动我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20〕36号)规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豫、省级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二)3年来(设立未满3年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没有因税务、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处理处罚,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报示范园区的应运营一年以上,基础和配套设施完备,具备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办公、业务运营的区域和软硬件环境,能充分发挥办公、网货展示、仓储物流、公共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外包、创业孵化、直播等功能,具有合理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对推动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当地跨境电商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申报孵化平台的应运营一年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人才培训和创业孵化场所及必要的附属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培训效果显著,创业孵化效果明显,对缓解当地跨境电商人才缺乏等问题有积极促进作用。

(五)鼓励支持省内院校整合师资、科研等优势资源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进行申报。支持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与省内院校合作共建孵化平台进行申报。

(六)原则上只能申报示范园区或孵化平台一个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示范园区和孵化平台,分别向所在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区项目随郑州市上报)提交申报材料。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汇总并联合行文(含申报材料)报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行文时要附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

(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申报的示范园区和孵化平台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认定文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依次装订成册(胶装),卷内文件要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并与卷内文件的页码相对应。材料中的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至省商务厅,同时将PDF版资料发至邮箱(hnskjdszsq@163.com),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申报单位请认真核对,按照对应的项目提供资料)。

(一)申报示范园区项目材料

1.填报《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表》(见附件4)。

2.申报报告(5000字以内)。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建设基本情况(占地面积、管理机构、人员、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等),园区运营情况(2021年度资产、负债、经营、效益、纳税、专利等),当地政府支持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本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园区对本地跨境电商发展的作用,园区3-5年的发展规划、主要措施和发展目标。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运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等依法依规经营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有互联网经营资格的,提供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由当地政府部门委托运营园区的企业,须提供委托运营协议、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占地面积、办公面积、配套设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入驻企业资料。包括已实际入驻跨境电商企业名单(见附件6),入驻园区合同复印件(不低于入驻企业总数的30%)。如入驻园区企业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发展跨境电商作为本地战略产业的意见和规划,出台的鼓励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等有关文件复印件。

8.活动情况及照片资料。2021年举办的线上和线下重要活动汇总表(日期、名称、参加人员、内容等)及相应照片、新闻报道截图、印发文件等证明材料。

9.获得市级及以上称号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孵化平台项目材料

1.填报《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申报表》(见附件5)。

2.申报报告(5000字以内)。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建设基本情况(占地面积、管理机构、人员、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等),平台运营情况(2021年度资产、负债、经营、效益、纳税、专利等),人才培养、创业服务、孵化企业数量及规模等情况,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孵化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平台3-5年发展规划、主要措施和发展目标。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平台运营或管理机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省内院校与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等合作共建的,提供与合作协议和合作单位等相关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委托运营孵化平台的企业,提供委托运营协议、政府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项目占地面积、办公面积、配套设施(或实训教室面积、培训配套设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入驻企业情况资料。已孵化跨境电商企业汇总表(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主营业务、跨境电商交易额等)。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上表格须详细、准确。

7.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发展跨境电商作为本地战略产业的意见和规划,出台的鼓励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等有关文件复印件。

8.活动情况及照片资料。2021年度举办的培训活动汇总表(日期、名称、人次、参训人员、主要内容、讲师等)及相对应照片、新闻报道截图、印发文件等证明材料。

9.获得市级及以上称号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摸排,择优推荐,及时指导帮助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按时上报。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如实申报,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截至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商务厅   宋嘉楠     0371-63576118

省财政厅   刘宏力     0371-65808993

邮    箱:hnskjdszsq@163.com

附    件:1.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汇总表

                2.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申报汇总表

                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4.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表

                5.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申报表

                6.入驻园区跨境电商企业明细表


2022年5月16日       

下载地址:

20220516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和人才培训暨企业孵化平台的通知(豫商电商〔2022〕11号).pdf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