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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2-07 10: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加快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按照《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考核认定2022年度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且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2.具有专业化的外贸服务团队,能够为其他企业代办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办融资业务。

3.具有较为完善的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合,服务20家以上企业。

4.企业具备较为完普的业务风险管控体系,建立规章制度,通过必要的客户审核和监督机制,实现贸易全程可溯、可控、责任可究。

5.近3年内(设立未满3年企业自设立之日起)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严重违反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

6.鼓励企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并实际开展业务,在认定和考核打分标准中给予加分奖励。

二、应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申请报告。

2.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表(见附件)。

3.为其他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基本情况。其中报关、物流、退税、结算、信保、融资等服务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服务企业清单及合同(协议)。

5.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申报流程

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后,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式四份),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

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后出具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商务局。

四、申报日期

2022年12月30日前。

联系人:白扬飞  电话:0374-2913661

 

附件:1.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表.doc

            2.2021年度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经营情况报告样板.docx

            3.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考核认定2022年度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通知.pdf

            4.外综服认定办法修订.pdf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