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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对招商引资影响最大的10大核心政策盘点
【信息来源:招商引资参考公众号【信息时间:2018-07-12 17:4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招商引资的重磅政策,招商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现将2018上半年中央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重磅政策进行盘点,供参考。

1、《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公布时间】6月30日

【解读】与上一年相比,清单条目从95条大幅缩减至45条。在农业、采矿、文化和增值电信领域,试点更大力度开放,并于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通过缩减负面清单,说明我国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已取得重要进展,体现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中,还大幅度放宽航空领域市场准入,取消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飞机外资股比限制。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公布时间】6月29日

【解读】这是继公布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22个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后,中国改善营商环境的最新举措。从6月30日起,外企在向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应一并在线报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信息。非外商投资企业经并购、吸收合并等方式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时也一并在线报送备案信息。

以前,设立外企要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者签发后30日内,在线提交备案表和相关文件。新《暂行办法》实施,意味着外企登录各地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网站的“单一窗口”,在线填写“单一表格”,就可以同时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手续,不用跑两个部门,也不用重复填写信息,整个过程实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

3、《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公布时间】6月28日

【解读】该清单对招商引资和市场准入有重大里程碑意义。2018年版负面清单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为着眼点,不仅缩短清单长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推出了系列有标志意义的举措。主要特点表现为:

一是全方位推进开放。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共22项开放措施。

二是大幅精简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保留48条特别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63条减少了15条。清单条目少了,相应地将进一步缩小外商投资审批范围。

三是对部分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2018年版负面清单,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4、《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6月15日

【解读】该通知共23条,条条劲爆,可以说中国迎来了史上最宽松外资时代,这也各地外资招商既是重大利好,也是极大挑战。从投资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这六个方面提出了重大措施。《若干措施》更加借鉴国际做法,它的措施具有系统性,并且有明确的时间表。最大的亮点是进一步赋予各省级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文件提出,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的试点,地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可以交一个部门来行使,支持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人才奖励的专项政策,同时也授权国家级开发区依法享有地市级经济管理的权限,在有条件的地方,国家级开发区还可以享受适当的省级经济管理审批权限。

5、《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时间】5月24日

【解读】3个方案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聚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改革关键环节,在贸易、投资、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深入开展改革探索。3省市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了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任务。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时间】5月18日

【解读】这意味着之后招商引资中设计工程建设的项目审批有了新的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并明确了三方面改革任务和措施。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时间】5月17日

【解读】对招商引资极其重要的一部文件,可以说是中央政府史上最强力度要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对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

8、发改委连发7文促东北与多省市对口合作

【时间】3月30日

【解读】国家发改委连发7份振兴东北相关文件,明确了东北地区与相关省市建立对口合作工作机制。具体而言,一些沿海发达省份成为东北三省的对口合作省份。其中,辽宁省与江苏省、吉林省与浙江省、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分别开展对口合作。深化行政管理审批改革被放到了第一位,足以显示其重要性。此次的对口合作,东部省份的先进经验也将与东三省交流与借鉴。此外,方案中也明确了相关省市间产业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承接产业转移,这也为对口合作地区提供了发展的机遇。能够在此方面推动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转型。

9、《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

【时间】3月2日

【解读】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共六大部委发布了全国期待已久的《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包括2543家开发区,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家和省级开发区1991家。这是继2006年版本后,时隔12年首次发布的重磅目录,共增加了975家开发区。无疑将对未来各地资源整合、产业集聚、招商引资等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10、《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时间】1月15日

【解读】这意味着以后所有在监管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都需要按照此规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因此,这也是招商引资必须了解的一个重要规定。

将全面推动政府投资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但并不会取消企业投资项目事前审批程序,将会使国家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管,从企业投资项目的事前审批阶段延伸到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阶段,政府部门将全面介入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