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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5-07 17: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3月份,根据省领导指示,省商务厅多次向商务部汇报对接,在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和实地调研企业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推动我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初稿。4月初,商务部等14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后,进一步学习研究并对我省实施方案修改完善。4月中旬,又在借鉴广东、山东等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基础上,再次修改完善我省实施方案。随后又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方案》送审稿,并于4月30日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实施方案,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3大工程,细化开展6大行动。参照国家文件,提出我省汽车报废更新、废旧家电回收等具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汽车以旧换新工程。以支持报废更新为重点,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淘汰,鼓励二手车置换和出口,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一是开展汽车报废更新行动。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联动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二是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行动。鼓励市县对旧车置换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自主开展二手车置换补贴活动。三是开展汽车流通消费创新行动。完善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汽车改装、汽车赛事、房车露营等后市场发展。

第三部分为家电以旧换新工程。以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改造提升为重点,便利城乡居民交旧换新,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一是开展家电回收体系提升行动。建设国家级、省级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废回收典型城市,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支持。二是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换新行动。鼓励市县对家电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省财政给予不超过30%奖补。

第四部分为家装厨卫“焕新”工程。以支持房屋装修、改造为切入点,开展智能家居换新行动,鼓励市县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省财政给予不超过30%奖补。

第五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金融支持、办好促进活动等四方面提出保障和落实举措。


原文链接:《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