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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许昌海关发布《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促进许昌外贸发展专项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郑州海关关于RCEP生效实施的重要部署,切实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充分把握RCEP带来的发展机遇,全力服务我市外贸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我市优势产品扩大出口
梳理许昌优势产品在RCEP各成员国的最惠国税率和协定税率,确定重点企业名单,制定精准帮扶方案,指导企业充分享受RCEP协定税率,扩大农产品、机械、纺织等优势产品在RCEP成员国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大出口利益。
二、促进先进设备和消费品进口
深入分析许昌产业结构和消费市场需求,结合中方关税承诺表,积极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等设备进口,提升我市供给体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三、助力优化区域内产业链布局
引导许昌外贸企业学懂弄通RCEP协定规则,充分挖掘累积规则带来的贸易效应、产业链合作效应和投资效应,按照RCEP各成员国产业特色和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更有效率的生产资源配置,从而推动区域内产业链优化布局。
四、指导企业应对更高水平竞争
指导企业善于运用RCEP协定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手段,充分维护自身产业安全。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市场开放带来的冲击,在贸易自由化中趋利避害,为许昌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时间、空间和条件。
五、推行原产地自主声明制度
根据企业的海关信用等级和对原产地规则的掌握程度,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经核准的出口商”。取得“经核准的出口商”资质的出口企业,可按照RCEP协定对原产地声明的具体格式规定,自行出具原产地声明。
六、提升原产地证签证便利化水平
持续推进对外经营者备案与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等签证改革举措,简化办事手续,缩短签证时长,打造海关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七、推广海关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
主动开展预裁定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为纳税人提供一对一专业技术服务。引导企业根据RCEP协定及相关规定,积极申请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
八、助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支持许昌市跨境电商进口企业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商品采购,支持假发制品、鞋靴和农产品等我市特色产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
九、助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
支持许昌市场采购贸易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业务,支持发制品、卫浴、服装等我市特色产品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渠道扩大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
十、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运用
引导企业利用RCEP协定关于“透明度”的规定,有效获得出口国家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信息,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加强对协定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条款的研究,帮助企业应对不合理的限制措施,促进对外贸易正常发展。
十一、促进跨境贸易通关便利化
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优先保障易腐、快运货物通关,强化时效监控,稳定企业通关预期。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结合许昌市产业发展和特色优势,主动为重点进出口企业出谋划策,提升企业创新维权和核心竞争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需求实施“一企一策”针对性指导与服务,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