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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消费信心,释放市场消费潜力,持续提升税收管理质效,许昌市商务局联合许昌市税务局、许昌市财政局计划开展许昌市“有奖发票”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时间
上传发票抽奖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9月30日(活动资金用完即止),每天9:00—22:00。
(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6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
二、有奖发票范围
个人消费者于活动期间在许昌市进行餐饮、住宿、家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行业(不含零售行业)消费取得的并经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发票),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税金额,含100元)。不限本地居民或外地游客,只要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参与,单位或企业消费者不具备参与资格。
三、有奖发票活动方式
共设置5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00元,需满200.01元(含)使用;二等奖100元,需满100.01元(含)使用;三等奖50元,需满50.01元(含)使用;四等奖20元,需满20.01元(含)使用;五等奖10元,需满10.01元(含)使用。
除以上奖项外,还有空奖(即未中奖)及银联提供的奖项(具体以中奖结果为准)
有奖发票开奖方式为即开即奖。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首页“政府消费券”专区上传电子发票,发票审核通过后进入抽奖页面进行抽奖,请务必在活动结束前完成抽奖,中奖结果实时显示。每位消费者可上传不超过10张发票,获得不超过10次抽奖机会。
奖项以消费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即时兑付中奖者,有效期为10个自然日(含获券当日)。消费券需在许昌市域内支持云闪付“付款码”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门店核销使用,用户支付时需手机打开GPS定位信息,且手机GPS定位在许昌市。已获取奖项的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生成的动态“付款码”,符合满减标准的即可自动核销。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8.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不含)以下的发票。
五、活动要求
1.消费券需本人现场核销,严禁套刷、套现,严禁视频付款、截图付款、拍照付款等。严禁虚假交易,参与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非本人参加无法享受活动优惠。若涉嫌违规,将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并追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活动遵循公平、诚信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参与活动的企业,要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严防抢购等踩踏性事件发生。坚决杜绝企业借机涨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依法经营、依规促销,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对存在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对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影响,将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活动,并另行公告。
5.本公告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云闪付”平台客服电话: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