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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法治和营商环境的关系,就用法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这对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出台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有关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活动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依法保护产权等企业各项合法权益,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应看到,各种各样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依然存在,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可忽视。破解这些问题,关键是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市场经济是追求公平竞争的契约经济,只在法治环境下,才能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规则和秩序,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就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起来,让二者各展其长、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头绪多、任务重、牵扯面广,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应提纲挈领、抓住关键。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织密织牢市场运行的制度规范。要注重依靠法治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等领域的重大安全问题,拿出治本措施,对违法者用重典,依法惩治以儆效尤,严肃问责倒逼严管,用法治规范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随着我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我国经济不断融入世界,营商环境日益面临更好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问题。应针对我国营商环境“软件”建设的短板,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打造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规则的良好营商环境,才能更好满足各类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需要,为中外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为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