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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电视购物”中“货到付款”的骗局
【信息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信息时间:2018-06-08 16:4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商品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品质有保障!”这是不少网上购物、电视购物及电话购物商家用来打动消费者的一种方式。在一些消费者看来,货到才付款,商品的质量应该信得过。然而,一些商家却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精心炮制出新的诈骗手段。

A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也遭遇了这种情况。当时,他购买了电视上宣传的美国苹果手机。可当邮递员送货上门,他付过款后,才发现里面是部尊爵牌“山寨手机”。后来,手机“售后服务人员”以调换的名义,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连续骗了A先生3次。A先生花了近万元,却收到了两部尊爵牌“山寨手机”和一块只有英文的手表。

他与对方联系要求退货,对方一直不同意,后来干脆不接他的电话了。

警方解析:商家在电视、网络上打广告,将产品吹得天花乱坠,并表明货到付款,引人上当。一旦有人订购,就给消费者发去与宣传内容明显不符的产品,甚至是假货。利用货到付款的漏洞,让送货人员先收到货款再给消费者货物,消费者即使发现货物不对也无法退货。利用消费者的心理,以售后为名,打着更换新产品的幌子,再次引消费者入套。包裹上不标明退货地址,消费者即使想退货也无处可退。事后不是拖延,就是玩失踪。因消费者只有个电话,连骗子的地址都弄不清楚,投诉无门,只能自吞苦果。

警方提醒:如需要利用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交易,应注意尽量和一些知名、正规、诚信度高的商家发生交易行为;事先协商好先拆包验货,再付款;在交付货款之前应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在确定送到的商品准确无误且没有瑕疵的情况下才签收付费,否则就坚决拒收,将货退回。对于邮递方不同意此做法,但用户又想签收包裹时,可当着邮递人员的面开包验收,如发现实物有问题,务必让邮递公司开具相关证明,以便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