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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积极开展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督导检查
【信息来源:市场体系科【信息时间:2018-06-22 15: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报废汽车拆解企业严格按照拆解规范运作,确保各环节符合环境保护排放要求,6月20日,由副局长李清志带队深入许昌市唯一一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许昌金回物贸有限公司开展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企业各种设备、厂区环境卫生、危废品仓库、危废品处置台账、油水分离装置和废气集气装置运行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经现场检查,该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建设有5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共90㎡,采取“三防措施”并张贴各类标识。蓄电池存放间为2间面积约36㎡;废矿物油1间面积18㎡;废液化气罐1间面积约18㎡;三氧催化1间(分割3间)面积约18㎡。产生的废矿物油由签署协议的许昌轴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河南省危废经营许可证:许魏环许可危废字01号)定期上门回收。产生的废蓄电池由签署协议单位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危废经营许可证:豫环许可危废字20号)回收,由于产生量较小,至今未转移。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协议要求够30吨后通知河南豫光金铅股份公司进行转移)。产生的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由协议单位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云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Y5304250074)回收。由于产生量较小,至今未转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将近1年时通知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进行转移。安全气囊经爆破箱引爆后作为一般废物进行处理。废制冷剂由于现状回收多是老旧车辆,个别安装有空调,且冷媒泄露严重,现状不涉及废制冷剂。但已按要求设计回收装置,待有氟利昂后按要求暂存转移。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油水分离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现场已建设沉淀池1座,油水分离器1台,清水储存池1座且运行正常。拆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检查,该企业各环节均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李清志副局长要求:主管科室要加大对汽车拆解企业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运营。要采取随机方式对拆解企业进行不定期细致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要求企业每周四前将拆解经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商务局市场体系科,实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规范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