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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遴选物流行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局流通科【信息时间:2020-01-06 10: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做好许昌市物流标准化示范和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建设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物流行业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范围:凡熟悉物流标准化和城乡高效配送业务工作的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专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物流学院(系)、具有物流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业等相关机构均可应聘。

二、应聘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咨询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四、服务内容及最高限价:

(一)物流标准化示范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1.项目验收。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和验收细则;组织专家对示范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及结论,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

2.评估分析。评估、梳理、总结物流标准化示范成果,编制物流标准化示范绩效评价报告和物流标准化示范工作总结报告。

(二)城乡高效配送试点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

1.指导培训。组织专家对全市物流企业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政策、试点项目申报流程进行培训。

2.项目评审。协助市商务局开展试点项目征集,对企业拟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评审,给出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意见报市商务局。

3.项目验收。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制定验收方案和验收细则;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及结论,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盖章。

4.评估分析。评估、梳理、总结城乡高效配送试点成果,编制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绩效评价报告和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5万元。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每页须盖投标单位鲜章,一式五份并密封)

(一)1.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纳税凭证3.社保证明4.公告期间信用记录截图;

(二)报价组成清单;

(三)1.投标单位提供物流咨询服务案例2.项目组负责人学历(复印件)3.物流管理咨询工作履历;

(四)项目实施方案:1.物流标准化示范工作:(1)项目验收(2)评估分析 2.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建设工作:(1)项目评审和验收(2)评估分析(3)培训;

(五)服务承诺。

六、报送文件资料时间:2020年1月13日下午5时截止,报送至许昌市商务局。

地址:许昌市天宝路投资大厦709-2   

联系人:李冰  联系电话:2913633  

 

许昌市商务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