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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
关于确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
襄城经营部第一加油站原址改建、变更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
暨地址细化的批复
襄城县商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襄城经营部第一加油站原址改建暨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细化地址的请示》(襄商务字〔2023〕6号)收悉。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许商务〔2020〕75号)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根据你局对申请材料初审及实地考察,该加油站持有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豫(2022)襄城县不动产权第0016979号),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审核,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石油分公司襄城经营部第一加油站变更企业名称及法人代表、细化地址,并对其原址改建予以确认。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许昌襄城第一加油站;加油站地址:襄城县茨沟乡紫云大道与八七路交汇处西北角;法定代表人:王小超;占地面积1190.3平方米,加油机4台,30立方米油罐4个,总油罐储量120立方米。
二、请企业持本批复办理规划、建设、消防、安全、环保、气象等手续,按照规划确认的地址、规模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建设。加油站要明晰产权,由申请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为保障供油渠道,企业应预先同具备资质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和乙醇汽油供油协议。
三、改建期间,企业不得从事经营。你局要收回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41100230),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安全、环保风险事故的发生。
四、加油站建设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报市商务局换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企业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