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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委托开展部分商务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的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8-16 18: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许发[2021]13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许财效[2024]6号)的文件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局2023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商务局委托开展部分商务预算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根据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收集绩效评价材料

按照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全面收集整理2023年度项目资金支出的相关材料。

3、对收集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对绩效评价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以及资金支出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核查。

4、综合分析并形成自评结论

深入分析绩效自评的基本内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决策情况、实施过程管理情况、产出情况和取得的效益情况等,对各项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得出评价分值,并确定相应的绩效等级。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综合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需包括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自评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同时结合工作职责和绩效评价工作实际,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标准等,对改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研提意见建议。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000元。

三、投标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三)取得有关资质,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的机构。

(四)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三、报价材料

报价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价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证明;

(三)机构简介及业绩、优势等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等项目服务团队;

(六)报价函。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身份证空白处签名并标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至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商务局706-1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吴利强   0374-2913621

程远     0374-2913655

附件:询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