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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许昌市外商投资企业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3-26 11:29  阅读次数: 83】【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提升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许昌市外商投资企业2024年度报告工作已经启动。截止日期前仍未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许昌市外商投资企业,尽快开展年报填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主体

2024年12月31日前,在许昌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025年1月1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年度报告。

二、填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填报及公示方式

1、网上填报:外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ha.gsxt.gov.cn/index.html),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

2、手机填报:外资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公示;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进行相应的年报填报;通过支付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进行相应的年报填报。

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要及时留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反馈的信息,对不正确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四、注意事项

对于截止日期前未报送及公示年报的、未如实申报年报信息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参考链接:关于河南省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24年度报告的公告

https://scjg.henan.gov.cn/2025/01-06/3108556.html

咨询电话:0374-2913660

许昌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