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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许昌馆轻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2-25 17: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许昌馆轻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上海)许昌馆轻运营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许昌市商务局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

联系人:佟先生  电话:0374-2968339

三、采购内容和需求

为许昌馆提供平面维护更新等服务;为大中型展会在许昌馆举办配套活动提供展位搭建服务及设施、举办推介活动的影音设施、同声传译、签约设备等;国展小型展会期间许昌馆的开馆服务、现场讲解等;许昌馆的保洁、安保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度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展会展期(即所有展会正式举办期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展会运营、活动策划组织执行经验,在人员、设备、专业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不能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供应商经营范围中涉及:会展服务、广告设计、推广营销等。

五、磋商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6日,线上发送邮箱。

六、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一份,须严格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响应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供应商基本情况;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企业诚信证明。

7.同类运营服务项目案例及运营方案1-2个;

8.其他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七、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

2.磋商时间:2026年3月8日  9:00

3.磋商地点:创业服务中心A座610会议室。

八、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