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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全市家政消费券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3-23 17: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心城区各家政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我市家政消费券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家政消费券活动参与主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中心城区各家政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二、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自愿报名参与许昌市家政消费券的中心城区家政企业,参与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在许昌市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稳定经营满一年以上的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

包含家庭保洁、家电清洗、整理收纳、家庭照护等家政服务相关内容;

(三)拥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涵盖员工管理、服务质量控制、客户投诉处理等方面,能为消费者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四)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五)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六)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三、企业提交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市商务局。

(1)企业填写《报名表》(附件1);

(2)许昌市家政消费券活动参与企业申请书(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许昌”5个网站信用信息(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信用许昌”信息);

(6)销售网点门头及内部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二)参与活动的家政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相关规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活动期间若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消费者投诉集中等问题,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参与资格或取消参与资格等措施。

(三)参与活动的家政服务机构应于2026年3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

电话:0374-2913659

邮箱:xcsw666@126.com

附 件:许昌市2026年家政消费券活动参与报名表及参与企业申请书.doc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