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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商务局 关于征集发制品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4-09 16: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心城区各发制品销售商家: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发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擦亮许昌发制品名片,围绕2026年品质消费月,拟于五一前后开展购买发制品政府惠民补贴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贴活动参与零售商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体

中心城区各发制品销售商家。

二、征集对象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在许昌市依法注册登记,在主城区有长期固定销售网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四)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相关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五)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三、商家提交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市商务局。

(1)商家填写《报名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2个网站信用信息;

(5)销售网点门头及内部照片。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二)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相关规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活动期间若出现商品质量、变相涨价等消费者投诉集中问题,我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参与资格或取消参与资格等措施,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应于2026年4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712-1),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xcswjscyxk@126.com。

电话:0374-2913689

附件:许昌市发制品补贴活动参与商家报名表.doc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