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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3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正式实施,本次修订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
主要变化:一是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开放进程。金融领域,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二是放宽制造业、农业准入。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三是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开放试点。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医药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教育领域,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为认真做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地实施工作,市商务局多途径开展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一是走访西继迅达、龙正美发等部分外资企业,介绍新版负面清单,收集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与市场监管、外汇等部门加强联系,指导境外投资者做好外资准入,确保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做好人员培训,准确理解、遵守和执行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下一步,将继续通过基层走访调研、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解读,重点推介新版负面清单放开的领域,方便企业和外商及时了解政策,增强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