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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19 16: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由国家商务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亚相关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国-南亚博览会,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重要窗口。第7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7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南博会”)将于2023年8月16-2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为充分利用南博会平台,加强许昌与南亚经贸交流合作,切实做好我市参会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参会

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自愿参加原则,组织辖区内相关商协会、知名批发商、代理商、经销商及商业连锁企业等采购商企业参加南博会,进行采购洽谈,促进我市企业与国内、国际参展企业之间的贸易交流合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填写《采购商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有意参会的企业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填写《采购商登记表》(见附件1),于7月21日前将以上两个表格电子版发邮箱xcwjk2010@163.com。

二、证件办理等其他事宜

参会人员均需办理相应证件,目前证件系统尚未开放,证件申报及参会后续工作将按南博会执行委员会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许昌市商务局外经科  0374-2913611

附件:1.采购商登记表

         2.采购商名单汇总表

附件下载地址:南亚博览会附件.doc